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

发布者:杨建莺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777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建莺

副组长:谢海巍(具体负责)  唐茜

成员:巴寅亮、葛炬、朱兴林、李莉、晏雪君、艾尔肯、姬豪杰(研究生)、王景鑫(研究生)、王勤(研究生)、克然木(研究生)

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同时负责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二、评选类别

本次评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含新生优质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2018级、2019级学籍在册、基本学制年限内、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及名额

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各类科研成果及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1991-2020831日。本次评选研究生奖学金不可兼得,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兼得。

学校下达至我院的分配名额如下:国家奖学金:学硕1名、专硕1名;自治区奖学金:学硕1名、专硕2名;学校奖学金:学硕3名、专硕5名;新生优质奖学金:推免生3名、一志愿生1名。优秀研究生4名,优秀研究生干部4名。学院在各年级不限定具体名额。

五、工作要求及安排

1、学生申报。930日前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学院审核研究生成绩、发表论文和获奖等情况,评审工作小组评定奖学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在学校下达的人数范围内,确定拟推荐人选。

六、办法

1、各类奖学金评定。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并综合考虑思想品德、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表现、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学术诚信等方面。

1)学习考核:计算办法见《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成果量化计算办法》。所修课程有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开题、中期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2)科研成果:计算办法见《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成果量化计算办法》。参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参评成果在参评学年只能使用一次。

2、荣誉称号的评定。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依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外,重点考虑思想品德、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表现、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学术诚信以及参加校、院各项活动等方面。

七、咨询与申诉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咨询和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咨询部门:交通物流工程学院研   

联系电话:0991-8760230  13999130835

申诉电话:学院纪委书记13579955682

八、其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休学、保留学籍状态者;

3)在科学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本评审办法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20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