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印发《新疆农业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新农大教发〔2025〕3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杨勇、谢海巍
副组长:朱艳、唐茜、张新锋
成 员:朱兴林、苏刚、加克·乌云才次克、刘尊青、艾尔夏提·吾买尔、李旭琳、古丽妮尕尔·阿卜来提、周荣、李晓洁、鲁德渊、杨芳、郭雨婷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细则,组织开展推免生推荐及接收工作,负责监督推免生遴选,受理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
二、推荐范围与类型
符合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遴选条件的我院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在符合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遴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学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
三、推荐条件
(一)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修课程(不含素质教育选修课)首次成绩(以下统称为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应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30%。如专业排名前30%总人数低于推免生指标人数,可按排名依次顺延。或学校认定为特殊学术专长;
8. 普通类学生(不包括英语、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400分或雅思成绩≥5.0分或托福成绩≥65分。单列类学生CET4≥350或普通话水平测试(PSC)达到二级乙等或雅思成绩≥4.5分或托福成绩≥60分。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CET4≥400分或获得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级证书或雅思成绩≥5.0分或托福成绩≥65分。
(二)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基本条件
1. 申请认定特殊学术专长为科研论文的,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现行《新疆农业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列出A-E区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需为新疆农业大学)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首次学业成绩GPA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55%(A区)、前50%(B区)、前45%(C区)、前40%(D区)、前35%(E区)的本科生。
2. 申请认定特殊学术专长为科研竞赛获奖的,我校认定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全国金奖(排名前三)、银奖(排名前二)、铜奖(排名第一)项目的成员(项目成员排序以主办方发布的竞赛结果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且首次学业成绩GPA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45%(金奖)、前40%(银奖)、前35%(铜奖)的本科生。
3. 申请认定在满足上述第1条或第2条基础上,经3名以上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推荐信须公示),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的基本条件,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材料审核和公开答辩。
四、推免生推荐遴选规则
(一)遴选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考核鉴定内容
被推荐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按照首次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占80%,其他成绩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见附件1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法中综合能力评价赋分方法),将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遴选出。综合评价成绩按百分制赋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推荐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准备工作:9月3日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遴选标准、程序。本细则(包括综合评价成绩给分标准、院内名额分配方案等)报教务处备案审核后,在本单位官网公示不少于3日。
(二)学生申请:9月5日前,学院进行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宣讲,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材料,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同时,申请者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 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 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学院统一为学生提供);
4. 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有意向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请参照校团委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材料审核:9月5日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对特殊学术专长学生进行证明材料及3名教授推荐信进行初步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拟推荐名单确定:9月8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对申请学生进行推荐遴选、赋分,确定拟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候补名单。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日。
(五)材料报送:9月10日前,按照预推荐名单中考核鉴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并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交相关推荐材料。
(六)复审、公示: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会同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业成绩、违纪情况等。复查无误后,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名单上报:教务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六、名额分配
(一)名额分配原则
我院2026届推免生总名额为7名,综合考虑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专业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及专业就业质量等因素确定推荐名额。
(二)名额分配
交通工程专业:3人(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交通运输专业:2人;物流工程专业:1人(2025届就业率排名最后);机动1人。
七、咨询与申诉
(一)申请推免生的学生或其他人员,对推免生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实名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如果对学院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只接受实名反馈,匿名反馈不予受理。
(二)如对推免生拟推荐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学校规定和相关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复议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经研究得出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学院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相关程序办理并将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咨询部门:交通物流工程学院教学办
联系电话:0991-8760230 15739563025
申诉电话:13809950470(鲁老师)
七、其它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普通推荐指标或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但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各项申请审核材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各位学生应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四)本细则由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细则内容如出现与上级相关文件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日
附件1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排序方法作如下规定:综合排名成绩由申请推免学生本科阶段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首次学业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权重为80%)和其他成绩(权重为20%)组成,满分100分。即:
综合排名成绩=首次学业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80%+其他成绩*20%。
一、首次学业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的计算
只计算列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已修课程(不含素质教育选修课)课程首次成绩。
二、其他成绩计算
(一)核算指标及权重
指标包含:科研论文(Z1);科研竞赛(Z2);创新创业项目(Z3);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4);参加志愿服务(Z5);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Z6);综合荣誉等其他(Z7)7大类。
其他成绩=Σ(Zi成绩*Zi权重)
1.i=1~6,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Z1权重为30%、Z2权重为25%、Z3权重为25%、Z4、Z5、Z6、Z7权重各为5%。
项目 | 科研论文(Z1) | 科研竞赛(Z2) | 创新创业项目(Z3) | 参军入伍服兵役(Z4) | 志愿服务(Z5) | 国际组织实习(Z6) | 综合荣誉等其他(Z7) |
权重 | 30% | 25% | 25% | 5% | 5% | 5% | 5% |
2.学生在Z1~Z7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各指标核算办法
1. 科研论文(Z1)
(1)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新疆农业大学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需要见刊。或者是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在本科阶段、发明人单位为新疆农业大学所授权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需专家评审小组按规定程序予以认定,上限分值100分。
(2)科研论文等级依据《新疆农业大学高水平论文认定办法》认定,赋分情况如下:
等级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 E类 | 其他核心 | 一般期刊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软件著作权 |
分值 | 100分 | 90分 | 80分 | 70分 | 60分 | 50分 | 20分 | 80分 | 20分 | 10分 |
2. 科研竞赛(Z2)
(1)科研竞赛成绩=类别分值(x1)*位次系数(y2);
(2)原则上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科研竞赛类别分值(x1)
获奖等级依据《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确定:
等级 竞赛等级 | 一级竞赛 | 二级竞赛 | 三级竞赛 |
一等奖(特等奖、金奖) | 100分 | 60分 | 40分 |
二等奖(银奖) | 80分 | 50分 | 25分 |
三等奖(铜奖) | 60分 | 40分 | 10分 |
(4)科研竞赛位次系数(y1)
位次 位次系数 人数 | 独立完成人 | 2位 | 3位 | 不区分位次 |
位次1 | 100% | 60% | 50% | 位次系数为1/n(n=参赛团队人数) |
位次2 | - | 40% | 30% | |
位次3 | - | - | 20% |
3.创新创业项目(Z3)
(1)创新创业项目成绩=类别分值(x2)*位次系数(y2);
(2)原则上仅限作为项目主力成员(前三名)予以认定;
(3)创新创业项目类别分值(x2)
等级 | 国家级 | 自治区级 | 校级 |
分值 | 100分 | 60分 | 20分 |
(4)创新创业项目位次系数(y2)
位次 | 负责人 | 第2 | 第3 |
分值 | 50% | 30% | 20% |
级别次 分值 类别 | 参军入伍服兵役 Z3 | 志愿服务Z4 | 到国际组织实习Z5 | 综合荣誉 Z6 |
国家级 | 100 | 100 | 100 | 100 |
省级 | 60 | 60 | ||
厅局级 | 20 | 20 |
注:综合荣誉不含各类奖学金。
(三)计分规则
(1)同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得分项计分。
(2)获奖认定以竞赛组织部门正式发布的获奖文件(含官方网站公布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3)发表的科研论文以正式出版物为准,被检索收录证明需申请者提供。
附件2:
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 | |||||||||||
基 本 情 况 | 学 号 |
| 姓名 |
| 性别 |
| 族别 |
| 一寸免冠照片 (可插入电子照片) |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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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 专业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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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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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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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附支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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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学术论文或科技作品 (附支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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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考生承诺:“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同意取消我的推荐免试资格。”
签 名: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成绩及排名情况(由学院教学秘书填写): 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人数 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平均学分绩点百分比排名(绩点排名/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人数×100%)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单列类学生填写) 英语等级情况:CET4成绩_____、CET6成绩______、雅思成绩____、 托福成绩____ | 审核人签字: | ||||||||||
其他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 (综合评价成绩=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80%+其他成绩×20%) | |||||||||||
班主任意见
| (从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综合表现等方面评价)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意见(上述科研成果及项目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核意见:
同意该生获得推荐资格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同意该生获得推荐资格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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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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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数 |
| 学分绩点 |
| 考核鉴定 成绩 |
| 考核鉴定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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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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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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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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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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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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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月 | 日 | |
本表一式三份,学院签署意见后学院、学生、教务处各留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