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两联一交友】专题报道: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定义务

发布者:杨建莺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148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宪法日,为了引导大学生弘扬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增强权利义务观念,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促使广大同学做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在一号楼教学楼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014年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决定》规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既符合维护宪法 权威的要求,又具有付诸实施的行动可行性。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汽车192团支部通过观看短视频,更形象、更贴切地进一步认识了宪法的重要性。作为当代大学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物流182团支部在团支部书记的带领下通过学习了关于“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的PPT,分别从国家宪法日的来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个方面开展进行,同学们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是对党和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坚强政治决心的一个展示。

交工192团支部通过了解到的一些典型事例,同学们各抒己见,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讨论了:“作为大学生,我们应如何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同时,班主任老师引导每一位同学积极做宪法的维护者、捍卫者和推动者。

本次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是弘扬法治精神,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宪法和我们的生活和密切相关,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的维护权利的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