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此工作计划为指导意见,前三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各系可根据专业及课程情况略有调整。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负责实施 | 备注及要求 | |||
1 | 选 题 | 征题 | 2020年8月12日~ 2020年8月17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1、具有讲师资格的教师均可申报,初次参加指导的讲师需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一位资深指导教师指导; 2、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有工程背景; 3、填写《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交各系; 4、学生可以自选题目(以大学生创新项目、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及各类学科竞赛为依托),填写《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请表》。 | ||
审题(初审) | 2020年8月18日~ 2020年8月23日 | 各系主任牵头 | 1、以系为单位按要求认真审题; 2、题目要结合实际,避免假、大、空; 3、避免题目与近三年重复。 4、以系为单位交《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 | ||||
审题(汇总) |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8月28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1、对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进行审核; 2、对选题进行最终审定。 | ||||
学生选题 | 2020年8月28日~ 2020年8月31日 | 教学办 | 1、公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以班为单位,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题。 | ||||
整理调整 | 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11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根据学生选题、指导教师指导人数及学生的学习成绩等对学生选题进行整理调整,以班级、系为单位通知学生及指导教师。 | ||||
指导教师 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 | 2020年9月14日开始 | 指导教师 | 1、按要求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2、通过多种途径安排指导学生的毕业实习; 3、明确学生设计论文阶段的纪律。 | ||||
2 | 讲 座 | 讲座(一) | 2020年8月下旬 | 各系 | 针对学生进行。内容:怎样撰写文献综述和毕业设计(论文)。 | ||
讲座(二) | 2020年8月下旬 | 专业负责人 | 针对指导教师进行;内容:怎样提高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 ||||
3 | 撰写文献综述 及成绩的评定 | 2020年9月14日~ 2020年11月10日
| 指导教师 | 1、学生必须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文献综述最终版交指导教师,晚交带来的后果自负; 2、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文献综述电子版及评阅成绩一并交教学办; 3、文献综述评阅成绩以五级制给出,成绩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 | |||
4 |
毕
业
设
计
论
文
阶
段
| 毕业实习 | 2020年10月~ 2021年3月前 | 指导教师 | 1、学生上网下载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后将由实习单位填写的实习鉴定表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填写相关内容后于2021年3月1日前统一交教学办; 2、毕业实习成绩以五级制给出。 | ||
过程管理 | 2021年3月-2021年5月 | ||||||
1、各指导小组组长每天至少安排本组的一名指导老师到毕业设计教室指导学生并检查其进度情况; 2、填写进度情况表,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4月下旬中期检查,4月下旬完成任务,导师同意答辩)。 | |||||||
5 | 中期检查 |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3月31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1、检查内容:任务书、设计(论文)提纲、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要求至少完成任务的50%以上); 2、不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和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将延期答辩。 | |||
答辩资格审查 | 指导教师评阅 | 2021年5月3日~ 2021年5月7日 | 指导教师 | 1、2021年5月4日以后向指导教师提交设计(论文)的学生,延期答辩; 2、指导教师评阅时要严格把关,设计(论文)未完成或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的学生,不具备答辩资格,延期答辩; 3、经指导教师审阅合格的设计(论文)方可送专家评阅; 4、经专家评阅不合格,并经修改后仍不合格者延期答辩。 | |||
专家 评阅 |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5月14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
答辩 |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5月21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1、按专业和设计类、论文类分别进行; 2、参加答辩工作的评委要认真填写答辩意见,并根据评分标准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以百分制计; 3、答辩秘书要认真整理答辩记录,完成答辩意见的汇总、填表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工作; 4、答辩结束后,学院成立检查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复查; 5、延期答辩时间:凡延期答辩的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继续设计(论文)工作,并在设计(论文)达到要求后,方可安排答辩,答辩时间安排在2021年9月中旬或2022年5月。 | ||||
成绩综合评定 | 2021年5月24日~ 2021年5月28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1、最终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答辩成绩按一定比例系数计算确定,比例系数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 2、成绩综合评定百分制换算为五级制,换算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 ||||
推优工作 | 2021年5月29日~ 2021年5月30日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按学校要求及分配名额推选校级优秀和院级优秀,向学校报送优秀毕业生。 | ||||
答辩工作 总结 | 2021年5月31日前 |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 认真总结本届设计(论文)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 |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