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复试是遴选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直接影响我院生源质量以及推免生资格的保留与否,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 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推免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招录时间及工作程序
1. 10月6日前,交通学院将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与《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表》报研究生管理处招生办备案。
2. 10月12日,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新疆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1)。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CET成绩单复印件;民考民的推免生须另行提交MHK成绩单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及发明成果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申请者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相关证件原件须在复试时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
3. 10月13日前,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学院组织复试,推免生复试安排在10月14日进行。具体开始时间、地点和复试方式,学院另行通知。“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辅导员”等专项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与普通推免生一样报送相关材料。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另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复试考察主要内容
1. 推免生不参加全国统考,没有初试成绩,复试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外语应用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及心理承受能力等。
2. 学院复试不设置笔试科目,复试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学生英文自我介绍3-5分钟,复试专家考察提问,学生答辩10-15分钟。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部门:交通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0230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书记13579955682
六、其它
1. 10月12日起,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及时接受我校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程序。规定时间内未接受且未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新疆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
交通物流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