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2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发布者:杨建莺发布时间:2022-05-13浏览次数:420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1. 组织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

(名单省略

学院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同时负责学院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初步评、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二、选类别

本次评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我院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及名额

研究生荣誉称号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评选条件执行。

学校下达至我院的名额如下:优秀研究生6(其中学硕2名,专硕4,优秀研究生干部9优秀毕业研究生3

五、工作要求及安排

1学生申报:516日前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520日前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评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相关支撑材料,评工作小组组织评选,并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六、评选办法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选。学院依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外,重点考虑思想品德、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表现、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学术诚信以及参加校、院各项活动等方面。

七、咨询和申诉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咨询和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咨询部门:交通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876023015276552560

申诉电话:13201273455(学院纪委鲁老师)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选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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