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名单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细则,并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
范围面向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全体学生。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业条件
1. 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
2. 被推荐的汉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被推荐的民语言班级和双语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考试,成绩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研究生支教团及推免辅导员在符合学校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的相关要求。
四、推免生名额
2023年我校推免生名额还未下达,学院根据2022年实际下达名额开展预推荐工作(2022年实际下达我院的推免生名额为4名)。实际名额下达后按考核鉴定成绩及排名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在各毕业班级不限定具体名额,凡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五、推荐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9月10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材料,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
同时,申请者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复印件 1 份):
1. 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
2. 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4. 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
(二)9月11日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核。
(三)9月1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考生组织线上面试。
(四)9月1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我院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和学院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推免生推荐遴选规则
(一)考核内容
被推荐学生专业学习成绩占80%,思想政治、科研成果、社会活动、获奖情况等占20%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全面评定学生。
1.学业成绩
由学院教学办出具申请学生前三年的专业学习阶段必修、实践环节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
2.综合能力考察
采用现场(线上)面试的形式,申请人须用8-10分钟的时间进行现场汇报,内容应包含英文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介绍、参与社会活动及科研文体获奖情况等。
(二)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0.8+综合能力考察成绩*0.2。
(三)遴选原则
根据学院学位点专业研究方向的实际,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推荐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规定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
七、咨询与申诉
咨询部门:交通物流工程学院研工办、学工办
联系电话:13999130835 13999988417
申诉电话:13809950470
八、其它
(一)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普通推荐指标或专项推荐指标的一种,但每人限申请一种推荐类型。已确定拟推荐的学生不得重新申报。
(二)学生学业条件中“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35%以内”标准按照班级排名。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各项申请审核材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各位学生严格遵守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考试纪律。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