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杨建莺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4693


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伊力达尔•伊力亚斯

成    员:李旭琳

监督电话:15022967396(李旭琳)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按照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330-331日期间进行,调剂考生复试于415日前完成。复试要求、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

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学院学科差额比例为150%

)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 有效居民身份证;

3. 往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

4. 应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

5.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在职定向就业协议书;

8.大学期间成绩单(自考本科需要专科期间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 初试准考证;

10. 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一志愿考生330日(周四)上午 1000-11:00在工科楼三楼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日程安排

复试笔试一志愿考生330日(周)上午 上午 1110-13:10工科楼三楼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3-49笔试复试科目;

加试:330日(周)下午1510-1710工科楼三楼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3-49加试科目一,1730-1930工科楼三楼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教室加试科目二;

综合面试:331日(周)上午11:00开始,面试地点在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第一会议室。

)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加试科目共五个方面。

1. 笔试能力测试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复试课程外,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规定,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形式,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科目和加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学院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实施。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复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面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采取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面试成绩的8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采取考官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五、调剂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调剂本科专业为交通工程(道桥方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规划、土木工程(道桥方向)专业的考生。

2.调剂考生分数相同时,六级、四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100×(笔试成绩/笔试满分)×30%+10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加试课程成绩为单独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成绩。

录取原则

学院各学科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即笔试或面试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者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一)公示

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和复试结果

(二)咨询与建议

电话:0991-8760230

咨询人员:艾老师、田老师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3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突发情况联系方式

突发情况联系人:艾老师(电话:13999130835、田老师(电话:15276552560

八、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网站:http://tle.xjau.edu.cn/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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