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二次调剂复试公告

发布者:杨勇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2289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24年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公告》的基本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次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缺额人数

0861交通运输

 

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团队方向

13

智能交通团队方向

1

其它团队方向(交通安全与环境团队)

1

注:交通运输(0861)专业在招生简章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为不区分研究方向,根据我院实际,在调剂过程中按上述具体研究方向及招生计划分别择优遴选。

二、招收调剂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国家分数线中B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分数线。

学校复试分数线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进入调剂复试名单见我院网站http://tle.xjau.edu.cn/

三、调剂要求

需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相关文件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拟报考我院调剂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所有专业仅接收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或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的考生调剂。

2.所有专业仅接收初试业务课(一)科目为数学一(科目代码301)或数学二(科目代码302)的考生调剂。

3.专硕交通运输(0861)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0861土木工程(085901“材料工程(085601)”、“计算机技术(085404)”的考生调剂

4.专硕交通运输(0861)专业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交通运输工程(0823)”、“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的考生调剂。

5.我院根据调剂考生报考专业、初试业务课(二)科目和初试总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依据研究方向(团队方向)调剂要求,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调剂考生需遵从以下调剂原则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接受调剂专业(方向)

初试科目要求

交通运输

0861

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团队方向接收调剂的专业包括:交通运输(0861)、土木工程(085901)、材料工程(085601)、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第四单元: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工程/材料力学/土力学与土质学/交通工程学/交通工程综合

智能交通团队方向接收调剂的专业包括:计算机技术(0854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第四单元: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程序设计

交通安全与环境团队方向接收调剂的专业包括:交通运输(0861)、交通运输工程(0823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第四单元:交通工程学/交通工程综合/交通运输工程学


注:业务课(二)考试科目包含范围内列出的关键字即可参加调剂,其他有争议的以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确定。

四、调剂安排

(一)我院调剂系统于4111900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根据各专业调剂情况决定。

(二)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和志愿。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点击“接受复试”,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调剂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

、其他

(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录取等其他要求参见我院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系统设定时限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放弃。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锁;

(四)参加我院前一批次复试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后续相同专业的复试资格;

(五)学院分批次分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者

(六)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六、咨询方式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招办:0991-8760230

联系人:艾老师13999130835

 

 

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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