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

发布者:杨勇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10

为有效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而提升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细则,旨在表彰在学术、实践、社会服务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一、学院研究生荣誉评审工作小组

组  杨勇(学院党委书记) 谢海巍(学院院长)

副组长朱艳(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新锋(学院副院长)

成  员朱兴林(硕导)、刘尊青(硕导)、苏刚(硕导)、李莉(硕导)、仲小玲(硕导)鲁德渊(研究生秘书兼辅导员、李凯(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书记)、阿布都克依木·阿吾提(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书记)侯金超(研三研究生)、侯天育(研三研究生)、刘迎港(研三研究生)董世博(研二研究生)、赵江涛(研二研究生)、钟丽华(研二研究生)孙楠(研一研究生)、冯思睿(研一研究生)、杨明涵(研一研究生)

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审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负责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杜绝弄虚作假,做好初步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二、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学院在籍注册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班委、“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注:1.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本年度评选范围为2024-2025学年校院研究生会干部、班委,不包含党支部支委及每月发放薪资津贴的助管等相关干部;

2.本次荣誉称号评选的成果范围为20246月至今;

3.研究生助管学校将另行组织优秀助管评选。

四、评选条件及名额

研究生荣誉称号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评选条件执行。

学校下达至我院的名额如下:优秀研究生8名(其中学硕2名,专硕6名),优秀研究生干部7名,优秀毕业研究生11名(其中学硕3名,专硕8名)。

五、评选办法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选。学院依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外,重点考虑思想品德、道德素质、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学术诚信以及参加校、院各项活动等方面。

(1)学习考核:计算办法见《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计算办法(2023年11月)试行》。开题、中期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优秀毕业研究生须满足中期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条件。

(2)科研成果:《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计算办法(2023年11月)试行》。参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参评成果在参评学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学生申报:51219:30前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 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评选: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学院研究生荣誉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选,并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七、咨询和申诉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咨询和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咨询部门: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0230、13809950470

申诉电话:18690899920(学院纪委委员张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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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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