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而提升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细则,旨在表彰在学术、实践、社会服务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一、学院研究生荣誉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杨勇(学院党委书记) 谢海巍(学院院长)
副组长:朱艳(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新锋(学院副院长)
成 员:朱兴林(硕导)、刘尊青(硕导)、苏刚(硕导)、李莉(硕导)、仲小玲(硕导)、鲁德渊(研究生秘书兼辅导员)、李凯(研究生第一党支部书记)、阿布都克依木·阿吾提(研究生第二党支部书记)、侯金超(研三研究生)、侯天育(研三研究生)、刘迎港(研三研究生)、董世博(研二研究生)、赵江涛(研二研究生)、钟丽华(研二研究生)、孙楠(研一研究生)、冯思睿(研一研究生)、杨明涵(研一研究生)。
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审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同时负责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杜绝弄虚作假,做好初步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二、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研究生:学院在籍注册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班委、“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注:1.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本年度评选范围为2024-2025学年校院研究生会干部、班委,不包含党支部支委及每月发放薪资津贴的助管等相关干部;
2.本次荣誉称号评选的成果范围为2024年6月至今;
3.研究生助管学校将另行组织优秀助管评选。
四、评选条件及名额
研究生荣誉称号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评选条件执行。
学校下达至我院的名额如下:优秀研究生8名(其中学硕2名,专硕6名),优秀研究生干部7名,优秀毕业研究生11名(其中学硕3名,专硕8名)。
五、评选办法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选。学院依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成果外,重点考虑思想品德、道德素质、遵守校纪校规、恪守学术诚信以及参加校、院各项活动等方面。
(1)学习考核:计算办法见《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计算办法(2023年11月)试行》。开题、中期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优秀毕业研究生须满足中期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条件。
(2)科研成果:《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计算办法(2023年11月)试行》。参评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新疆农业大学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参评成果在参评学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学生申报:5月12日19:30前由研究生本人申报填写《 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纸质材料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评选: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学院研究生荣誉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选,并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七、咨询和申诉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咨询和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咨询部门: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0230、13809950470
申诉电话:18690899920(学院纪委委员张磊老师)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小组
2025年5月8日